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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南县完成2009年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
2009-12-29   发布人:全南县

    全南县把退伍安置工作当着是县委、县政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完成,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,做到早计划、早安排。2009年共接收40名退役士兵,经过资格审查有13人符合安置条件,根据有关规定,结合我县实际,已完成本年度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。其中,重点安置对象3人已安排工作,鼓励自谋职业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的7人。属驻赣州的中央、省属单位负责安置的3人。重点提高了自谋职安置费,由往年义务期每年5000元,超期服役一年1000元的标准;今年提高到义务期每年10000元,超期服役一年6000元的标准,今年自谋职业安置费14.6万元。退伍军人就对该县的安置情况表示基本满意。

全南县民政局 刘新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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